1.请仔细阅读文章要求,对稿件进行修改后再投。如若是因为不符合本刊文章要求而被退稿,恕不另行解释。
2.本刊现设栏目有“考古中国”“研究与探索”“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”“古建筑保护与研究”“古蜀文明研究”“文博论坛”“学术动态”“文明交流互鉴研究”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”。
3.论文结构:题目、基金项目、摘要与关键词、正文、尾注。其中题目、摘要、关键词要求提供英文版。来稿一般为7000~10000字。
4.排版要求:A4页面;题目字号(小三);正文统一字体(宋体)、字号(小四)、行距(1.5倍)、首行缩进(2字符)。
5.摘要字数在300字左右,用第三人称撰写,要求完整准确地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,特别是结论内容。勿用“本文”“认为”“作者”等词语。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的内容相应,不少于400个英文单词,主要反映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法、研究结论与创新点等等。关键词3~6个,用“;”分隔。
6.如有基金项目,用“*”脚注方式标注在文章题目处。须注明项目正式名称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,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,其间以分号“;”隔开。如,基金项目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新出土青铜器铭文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:13GKL0340)。
7.正文条理清晰,详略得当,突出重点。小标题应简短明确,应依次用“一、”“(一)”“1.”“(1)”标明。
8.来稿须将图、表“嵌入型”插入文中,勿发纯文字的版本。图表随文编排,先见文字后见图表,要有图号、图名,并在原文相应位置标出。文中线图、照片均采用同一顺序编号,序号应为“图一”“图一○”“图二○”。
9.文中图表、照片务必上传清晰扫描件,照片600dpi、线图300dpi,jpg格式,rar压缩包。图表、照片应与原文编号对应,标注“图1”“图10”“图20”。
10.尾注引文规范务必严格参考本刊要求,具体参照《〈四川文物〉来稿征引文献注释规范》(下载附件查看详情)。
11.依照《著作权法》的有关规定,编辑部有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、删节的权利。对于抄袭、伪造或一稿多投行为者,系统将记录在册,本刊5年内将不受理该作者的一切来稿。
12.自收稿之日起,编辑部将在3个月内系统告知作者稿件处理意见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13.稿件一经刊用,本刊将寄赠稿酬和样刊5册。凡稿件刊用1月后未收到稿酬和样刊者,请与编辑部联系查询。
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!
《四川文物》编辑部